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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情失控高空抛物 害人害己祸不单“刑”

  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1日电(黄时雯)近年来,跟着高层住宅渐渐的变多高空抛物、坠物乱象频发,被称为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”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近来,台江法院审结了首起高空抛物刑事犯罪案件。

  2022年的某个清晨,家住5楼的老关,因对面楼有人谈天声响太大打扰到其歇息,遂与对方发生争持。

  该玻璃瓶,砸到小齐停放在小区楼下过道上的小轿车,致该车前挡风玻璃及玻璃贴膜受损。

  法院审理以为,被告人老关从建筑物高层处投掷玻璃瓶,形成别人资产丢失达2610元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。

  老关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当庭亦认罪悔罪,系率直,且已补偿被害人悉数丢失并获得体谅,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分并适用缓刑。

  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法院判处老关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分金人民币二千元。

  法官提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则了高空抛物应承当的侵权职责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增设了高空抛物罪,清晰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,应当承当刑事职责。屡次施行高空投掷物品行为、高空投掷物品数量较大、在人员密布场所施行的、形成必定危害等行为结合详细情境可被认定为高空抛物“情节严重”。

  高空抛物行为危险性极大,我们在日常日子中要自觉遵守法令和法规和道德规范,根绝高空抛物行为,做文明市民,一起看护“头顶上的安全”。(完)